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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一企业VOCs吸附装置中的活性炭已被粉尘覆盖堵塞失活,随后主管的生态环境部门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在调查后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140000元。此外,生态环境部门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企业相关人员张某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后果。活性炭吸附装置是生产企业最为常见的VOCs处理装置,编者测算14万元都完全够买1个2万风量的高端活性炭吸附装备(外壳304不锈钢材质,3mm厚含加强筋,装填碘值800的颗粒活性炭,按照规范设计。当然,这仅是设备主机价格),企业抱有侥幸心理不按环保法规运维VOCs处理装置,是得不偿失的!下面来详细看看:
2021年12月,南海区狮山镇生态环境部门在一次日常巡查中发现张某的金属表面处理企业配套的活性炭废气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打开活性炭箱后发现,活性炭已被粉尘覆盖堵塞失活,基本失去处理能力。
张某企业配套的设备活性炭已被粉尘覆盖堵塞失活,基本失去处理能力。
生态环境部门随即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在调查后对其进行罚款人民币140000元。随后,生态环境部门把案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张某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后果。
生态环境领域治理是一项常态化、精细化、规范化工作,既不“走过场”,也不是“面子工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
(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
《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办理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仍需要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的案件。
第七条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通过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包括以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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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将部分或全部污染物不经过处理设施,直接排放的;
(二)非紧急情况下开启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急排放阀门,将部分或者全部污染物直接排放的;
(三)将未经处理的污染物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直接排放的;
(四)在生产经营或者作业过程中,停止运行污染物处理设施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六)污染物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后,排污单位不及时或者不按规程进行检查和维修,致使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处理作用的;
(七)其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
作为企业主
在获得经济利益的条件下
一定要勇于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做到利益与环境同行
不能只谋求经济利益
而忽略了环境保护
附:VOCs废气吸附治理中优质活性炭如何判别?(来源网络)
01
活性炭指标
衡量活性炭吸附性能的主要指标有很多,
根据用途的不同,评判其性能的指标
也有所不同:
在液相吸附中,碘吸附值为重要衡量指标;
在气相吸附中,四氯化碳(CTC)吸附值
为主要衡量指标。
资料显示
02
蜂窝活性炭
蜂窝活性炭主要由活性炭粉、粘土、粘结剂
等材料充分混合搅拌均匀后挤压成型,优势在于
风阻小,适合应用在大风量的工程项目中,故选用
蜂窝活性炭时,应主要参考四氯化碳(CTC)吸附值。
03
蜂窝炭指标要求
新闻快讯
近日,生态环境部于2020年06月24日印发的
《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对活性炭
指标提出了规定:
“采用活性炭吸附技术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并按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蜂窝活性炭因生产工艺限制,即使采用碘吸附值>1000mg/g的优质活性炭粉,成品碘吸附值也会大大降低至原炭粉的40-60%。因此,目前全国整个蜂窝活性炭行业能批量生产出来的产品碘吸附值最高限值仅能达到550mg/g。
(其检测方法执行新国标GB/T7702.7-2008)
针对生态环境部的文件,某司技术研发工程师当即联系部长说明情况,积极沟通后,于2020年09月03日收到邮件回复补充说明:
“对于采用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的,应选择碘值不低于800毫克/克的活性炭;采用蜂窝状活性炭吸附的,建议选择与碘值800毫克/克颗粒状、柱状等活性炭吸附效率相当的蜂窝状活性炭,并按照设计要求足量添加、及时更换。”
随后在2020年08月1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应急
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也出台了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有关问题的函》规定:
“蜂窝活性炭的比表面积≥750㎡/g或碘值≥800mg/g。”
04
符合规定的活性炭
对于采用一次性(更换式)的活性炭吸附装置,
建议选用颗粒柱状活性炭。
其活性炭吸附指标中,碘值应>800mg/g,
且CTC不低于40-45%。
因蜂窝炭风阻较小,
适合用于配套有再生系统的吸附装置,
而废气停留时间较短,
蜂窝活性炭CTC值建议至少需达到50%,
同时考虑比表面积≥7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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