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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AR是石化、医药、煤化工等行业VOCs重要的减排措施之一,随着国家“十四五”对VOCs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之前很多不规范的LDAR项目都将面临整改。因此对企业而言建立LDAR管理系统,规范项目流程以及管理检测人员十分必要!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泄漏检测与修复的项目建立、现场检测、泄漏修复、质量保证与控制以及报告等技术要求,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的术语定义、实施流程、台账记录等内容,提出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建档、检测、修复与复测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可为企业开展VOCs泄漏减排、环境管理部门实施VOCs精细化管控提供有力指导。
标准下载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指南》
首例LDAR行政处罚案
2021年底,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对位于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中使用大量有机溶剂,且生产线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数>2000个。该公司2020年度未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构成了“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的环境违法行为。
该公司“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的环境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此项环境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9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对泄漏的物料应当及时收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三)石油、化工以及其他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的企业,未采取措施对管道、设备进行日常维护、维修,减少物料泄漏或者对泄漏的物料未及时收集处理的。
突出问题及检查重点
LDAR检查工作重点
1、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合成树脂、 煤化工、焦化、制药、农药、涂料等行业检查企业密封点全覆盖情况,重点关注储罐、装载、生产工艺废气收集输送管道、治理设施 密封点的覆盖情况;
2、检查 LDAR 频次、泄漏点修复情况和电子台账记录、LDAR 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情况等;
3、重点针对泄压设备、阀、 泵等动密封点开展随机抽测,可使用红外成像仪等辅助手段进行筛查;
4、未按规定时间、频次开展 LDAR 工作的,在检测不超过 100 个密封点的情况下发现有 2 个以上(不含)密封点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密封点覆盖不全、台账记录缺失、仪器操作不符合规范的,出现可见渗液、滴液、管道破损等明显泄漏的,建立治理台账,加快整改。
企业自检自查清单
排污企业不论自检还是委托第三方企业检测,如果项目存在问题,都逃不掉主体责任。规范台账建设、检测过程监管以及数据准确性监管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1、核实密封点台账,确保准确性、完整性
第三方检测公司良莠不齐,特别是在当前LDAR恶性竞争的白热化阶段,存在不少检测公司简化台账,比如未填写位置信息、工艺描述、不可达原因等信息。应该纳入检测的密封点台账有多少,台账信息是否完整,企业环保人员和工艺人员需对检测公司建立的台账进行核查和确认,确认完毕后每年按此台账进行检测(装置有变化再进行增减)。
2、避免出现多套密封点台账
排污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更换检测公司是很正常很合理的事情,但下一家检测公司很难使用上一家检测公司的密封点台账进行检测,或者为了收取建档费,重新建立一本台账,造成企业密封点台账不统一,致使LDAR历年减排效果无法衡量,在环保检查中出现问题。
3、完善证明材料,确保材料不缺失
(1)企业基本资料包括:工艺流程图、物料组分、装置适应性分析材料、响应因子判断材料、装置开停工运行情况等。
(2)检测证明材料:检测人员信息、仪器信息、标气合格证有效期材料、检测记录、背景值记录、检测报告等。
4、检测过程监督,避免无效检测
(1)确保检测人员合规进厂:安全培训、必要的防护配置(防护口罩、耳塞、护目镜、手套、防静电鞋、H2S报警器等)。
(2)监督现场检测人员工作质量,仪器停留时间符合要求,最大程度发现漏点,定期抽检检测结果。
(3)对泄漏密封点进行及时修复。
5、报告审查企业负责人需对提交的LDAR报告进行审查,核查范围主要包括:
(1)应检点实检点是否一致;
(2)排放量是否符合现状,在合理范围内。
(3)检测人员每日检测数量是否合理。
(4)延迟修复计划是否合理。
(5)抽检是否合格。
(6)相关证明材料是否齐全。
《指南》提到,首次开展LDAR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立、现场检测和泄漏修复3个步骤。非首次开展LDAR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检测和泄漏修复2个步骤。企业应基于上述工作结果至少编制首轮报告和年度报告,各个步骤应符合相应的质量保证与控制要求。若企业因开停工、检维修以及改扩建等原因发生密封点变更的,应重新对变更部分进行建档信息修订,并开展现场检测和泄漏修复工作。LDAR工作步骤见图 1。项目建立、现场检测和泄漏修复具体工作流程见附录 A。人员现场作业应符合企业相关作业制度或规定,穿戴符合GB/T 11651及相关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涉及特殊作业的应按照 GB 30871 及企业制度要求,执行特殊作业管理程序。泄漏维修前应对人员、设备及工作过程等进行安全条件评估,符合安全条件时方可开展工作。
企业应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要求在首轮LDAR结束后编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装置基本信息、密封点信息(包括密封点数、不可达密封点数等)、现场检测信息(包括检测密封点数、泄漏点数等)以及修复信息(包括首次尝试维修、实质性维修和延迟修复等)。
企业完成首轮LDAR后,应依据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标准、规范,编制LDAR 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信息,各装置LDAR统计信息(包括密封点数、检测密封点次、泄漏点次、本年度平均泄漏率、累计修复泄漏点、累计延迟修复泄漏点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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